在提供高收益理财渠道的同时,缺乏监管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给投资者带来风险。IC图
本报讯(记者 肖娟)近日,浙江官方一纸措辞严厉的文件,再次激起业界对P2P网络贷款发展模式的审视。该规定明确了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做网贷,也不能给关联方平台做担保,在全国尚属首次。记者了解到,长沙目前也有一些P2P公司与担保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虽然有担保机构进行担保,市民仍需防范风险。
担保让P2P网贷“如虎添翼”
记者以“P2P网络借贷”和“湖南”作为关键词,搜索到了多家P2P网络借贷公司。以位于长沙芙蓉路一家P2P机构为例,其官网除提供该公司信息外,还提供了一家投资担保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公司税务登记证。虽然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相同,但注册地点相近。可见,部分P2P网络借贷公司与担保公司有业务往来。
P2P网络借贷公司之所以喜欢跟担保公司合作,显然是为了减少公众的疑虑,毕竟通过P2P网贷平台把资金借给陌生人极有风险,如果有担保机构,或网络平台保障本息安全无疑能减少疑虑。如一家位于车站路的P2P网贷平台。其官网“安全保障”一栏中有“100%本金保障,逾期风险,××贷来承担”的承诺。其官网资料显示:申贷金额为24787363元,成功金额21759176元,理财客为6953人,已垫付1541305元。上述数据无疑能减少投资者的疑虑。
P2P网贷被监管成共识
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全球来看,P2P的本质是纯信息撮合平台,但在我国,部分提供本金担保的P2P平台扮演了金融机构的角色。其结果是,今年10月以来,数十家P2P出现取现困难等兑付危机,野蛮生长的网贷行业加速洗牌,大量投资者陷入血本无归的困难处境。
此次浙江省经信委在通知中明文规定:严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股或参股P2P网贷平台,禁止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任何名义从事P2P网络贷款业务,严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P2P网贷平台贷款业务进行担保,以防范股东或关联方借P2P平台融入资金自用、甚至进行非法集资引发的风险。
其实,浙江官方的这项规定并非突然。今年11月,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,对P2P信贷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。会上明确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,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,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,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,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。可见,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已成为共识。